2007年4月3日星期二

小說

已經有好幾年沒有好好看一本認認真真的小說了。(當然,我有看Harry Potter或者網上連載小說。我所指的,是一本認真的小說)

最近,因為一些機遇,買了毛姆的《刀鋒》看,讓初中那個看小說看得沈迷的我重新活過來,精神為之一振。

小說,對我來說說穿了只是故事,什麼文學評論、分析結構、呈現什麼意象,這些我通通不會,我只是讀,只是在看故事。有時候故事裡有什麼動人、或者震撼的場景,我會欣賞它;有什麼感動的情節、讓人省思的章節,我會默默把這些東西溶在自己心裡(我甚至未必會準確記得)。

之後漸漸覺得要看文學評論家說好的小說,要看拿小說獎的書,要看用什麼新鮮手法寫成的新派小說。曾經嘗試看,看不下去。之後就不再看小說了。 
近來慢慢發現,我會欣賞的,都是些老東西,而現代的、新派的,都不太能打動我。發現到這一點,讓我放鬆下來。反正不會太喜歡,就不勉強去現代美術館那些莫名其妙的顏色塊,快快樂樂地去看精緻漂亮含蓄溫柔的書法陶瓷繪畫好了,沒什麼好反駁的,喜歡就是喜歡。

看書也是這樣。新派的,我不敢說不好,我只能說我不懂,而且我不太喜歡那種調。我喜歡老一點的書。那時候的人都比較懂得謙虛,情感細膩精緻,他們有修養有氣度和胸襟,這些都是我所嚮往的,而且是這個時代的人慢慢失卻的。

有了充實滿足的心靈,即使現在外星文明派人來把人類一個不剩地殺個清光,也不用太過驚慌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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